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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自10年前“社会企业”概念进入中国,有关其争论就从未停止,核心集中在是否分红上。
2.业内对此有三派观点:左派认为不能分红,社会企业属非营利机构;右派认为社会企业首先是企业,分红是股东的事;中间派则行中庸之道,认为可以有限分红。
3.改革开放之初,邓小平提出“不争论”。他意识到,包括他在内的中国人,对市场经济认识极其缺乏,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也不承认自己的这种知识的缺乏。这样的争论一定是低水平的。
4.而且,这种争论除了制造社会分裂、妨碍发展以外,没有任何益处。现在回头看,那根本不是什么知识讨论,那是闹剧。
5.对于社会企业分红的争论呢?道理亦是如此。在这点上,还是徐永光看的明白:社会企业重要的是明确自身社会目标,坚持社会使命,不能用是否分红来捆绑。